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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貳、目的:為增進本市學生美術創作素養,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及落實學校美術教育,選 拔優秀作品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特辦理本項比賽。 參、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肆、承辦單位: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新北市中和區自強國民小學、新北市泰山區泰山國 民小學、新北市立福和國民中學、新北市三重區修德國民小學及新北市板橋 區新埔國民小學。 伍、參加對象: 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日夜間部與進修學校學生、完全中學高中部 學生及五專前三年學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等在學之限齡學生均得參加。 二、凡本市境內設立的外僑學校之學生,可由就讀學校依所在區別報名本市市賽。 三、大陸地區臺商子弟學校及東南亞地區臺灣學校請參加本市「臺商學校專區」市賽。 四、國小以上各類組美術班資格說明: 各校自訂選修課程之實驗性質美術班(如藝術才能美術班、藝術才能美術資優班 等),有加深加廣美術相關專業課程(如素描、西畫、水墨畫、設計等)之事實者, 應核實選擇參加美術班組比賽(請參閱附件一)。惟不包含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 及就學輔導會鑑定藝術才能資優(美術類)通過採「特殊教育方案」之學生。 陸、參賽作品組別、類別及參賽作品件數:(參賽者請依所屬組別參加比賽,如就讀美術班 (請參閱參加對象說明)請參加「美術班組」,非美術班請參加「普通班組」。) ————————————————————— 本比賽採先網路報名後,再辦理現場送件(未網路報名不收件)。 為維持比賽公平性,本市市賽不接受參賽學生個別送件。 網路報名日期:112 年 9 月 13 日(三)上午 8 時至 112 年 9 月 27 日(三)下午 5 時止, (一)現場收件時間:112 年 10 月 4 日(三)下午 1 時至 4 時止。 (二)現場收件地點:北區市賽-修德國小(三重分區、淡水分區)。 (三)市賽退件日期:112 年 10 月 30 日(一)中午 12 時前(書法類及未獲得前 3 名之作 品)。 評選 (一)評選日期:112 年 10 月 11 日(三)至 10 月 13 日(五)期間各區擇期辦理評選。 (二)各區各類組評選出前 3 名(第 1 名 1 件、第 2 名 2 件、第 3 名 3 件)參與全國賽, 佳作若干件。 北區主辦學校:https://www.sude.ntpc.edu.tw/p/403-1000-108-1.php 其他事項請自行參閱檢附檔案 歷屆作品可點選本網站學生美展參觀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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