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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6月17日藝視字第1110001829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可逕自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三、111學年度將視疫情等實際情況,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四、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請務必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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