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cent數據載入中... |
108年新北市學生美展比賽辦法0501
說明: 一、為提倡美術教育及推廣藝術文化,落實藝術扎根、展現與開發本市學生藝術潛能,特舉辦旨揭活動。 二、本年度學生美展針對「水墨、水彩、版畫及繪畫類」徵件,其中「水彩類」國小組參加對象及高中組初選送件規格調整如下: (一)「水彩類國小組」:將針對「國小四年級至六年級」徵件,國小一年級至三年級之水彩創作請改送「繪畫類」。 (二)「水彩類高中組」:初選請以「500萬畫素(短邊不得小於1800 pixels)RGB模式之JPEG圖檔光碟」送件。 三、收件日期自108年5月1日至6月2日止;得獎作品於108年8月30日至9月18日在新北市新莊文化藝術中心藝術廳展出。 四、隨函檢附108年新北市學生美展簡章及學校團體在學證明書清冊(如附件),敬請貴校惠予協助公告並建置貴校與新莊文化藝術中心網站(http://www.xzcac.ntpc.gov.tw/)超連結。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