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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07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計畫1005
說明: 一、依據「107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依107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增列以下內容: (一)新增東南亞地區臺灣學校參賽對象。 (二)高中(職)組以上參賽需另附100-200字作品介紹(書法類除外)。 (三)新增指導教師考核規定,其指導學生作品被確認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之作品者,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 (四)作品經查為臨摹、抄襲、由他人加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者,該得獎師生喪失得獎資格,追回得獎獎狀,並須自負法律責任,禁賽2年。 三、明訂本市107學年度應報名美術班類組資格認定之學校及科系,請學校依名冊核實報名。 四、各區領隊會議時間如下(地點為各區承辦學校): (一)東區、臺商專區:107年9月12日(星期三)上午10時(9時30分報到)。 (二)西區:107年9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時(上午9時30分報到)。 (三)南區:107年9月11日(星期二)下午2時(下午1時30分報到)。 (四)北區:107年9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時(上午9時30分報到)。 (五)中區:107年9月13日(星期四)下午2時(下午1時30分報到)。 五、網路報名時間:107年9月17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7年10月5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逾時不受理。網址:https://regist.jyps.ntpc.edu.tw/。 六、作品送件時間: (一)國小組:107年10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止,逾時不受理。 (二)國高中(職)組:107年10月8日(星期一)下午1時至4時止,逾時不受理。 七、作品送件地點: (一)東區(文山分區、瑞芳分區、七星分區、永平高中美術班)、臺商專區:永平高中。 (二)西區(新莊分區、智光商工及福和國中美術班):新莊高中。 (三)南區(雙和分區、三鶯分區、鶯歌高職美術班):永平國小。 (四)北區(三重分區、淡水分區):淡水國小。 (五)中區(板橋分區):新埔國中。 八、今年度書法現場書寫比賽決賽由各縣市辦理,本市書法比賽現場書寫訂於107年10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三重高中舉行,未參加決賽現場書寫者,視同放棄國賽資格。 九、書法類及未獲前3名之作品,請參賽學校務必於107年10月22日(星期一)中午12時前辦理退件,未於期限內辦理退件,則作品任由承辦單位處置,參賽學校不得異議。 十、本局同意承辦學校人員於比賽期間辦理及出席籌備會、評審會議、市國賽送退件;各校承辦人員出席領隊會議暨作品送退件核予公假排代或差假登記。 十一、本實施計畫暨作品清冊電子檔請逕至本局網站(http://www.ntpc.edu.tw/)電子公文查詢或至各區承辦學校網站查詢下載。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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