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本局辦理「2017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徵件競賽,請惠予協助宣傳,並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鼓勵青年學生從事影像創作,培育人才,本局今(106)年辦理 「2017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以為獎掖後進之搖籃,主要規則為:
(一)參與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在學生,或影片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組隊報名者,其主創人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我國在校學生,主創人員包括製片、導演、編劇、主要演員(主、配角)。
(二)影片主題:不限。
(三)影片規範:類型不限,惟區分劇情類及非劇情類收件、評審及頒發獎項,影片並應為105年9月1日以後完成,且長度不超過60分鐘。
(四)徵件期:自即日起至106年7月14日(星期五)止。
(五)總獎金新臺幣145萬元整,不分類大獎獨得40萬元,今年新設評審團特別獎─新北精神獎,可另獨得20萬元。
二、本競賽除提供優渥獎金作為學生拍片資金,得獎者還將安排於頒獎典禮公開表揚,得獎影片另於府中15紀錄片放映院公開播映,給予學生多面向實質獎勵,請惠予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參加。
三、檢送「2017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徵件辦法1份。